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公布《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該標準將替代《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1994)。新標準強調了對原料、加工、產品貯存和運輸等食品生產全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為食品生產企業從事食品生產設置了最低門檻。這一新標準將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標準共分14章,著重強調生產的過程控制,并制定了控制生物、化學、物理污染的主要措施。同時,新標準還增加了對原料采購、驗收、運輸和貯存的相關要求,添加了對產品追溯與召回的具體要求等。例如,第四章“食品生產經營”,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以及“混有異物、摻雜使假”的食品等。
目前,我國生產經營規范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通用規范、產品專項規范和控制導則三大部分。新標準屬于通用規范,適用于各類食品的生產,規定了選址和廠區環境、廠房和車間、設施與設備、衛生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檢驗、食品的貯存和運輸、產品召回管理、培訓、管理制度和人員、記錄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食品安全要求。標準附錄中“食品加工過程的微生物監控程序指南”,是針對食品生產過程中較難控制的微生物污染因素,向食品生產企業提供了指導性較強的監控程序建立指南。食品生產企業可以根據食品產品的特性和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因素,制定適用于本企業的微生物監控程序,通過過程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是食品生產的最基本條件和衛生要求。食品生產者應該嚴格執行本標準,并進一步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食品安全。
據了解,近年來,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均越來越重視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管理,而不僅僅依賴對最終產品的檢驗。新標準的修訂充分借鑒了國際上食品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科學分析食品生產中存在各類食品安全風險,廣泛征求食品監管部門、食品行業、科研機構等各界意見,使標準的各項要求科學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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